合同编号:NO.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1 房屋的基本情况:标的房屋坐落
房产证号: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1.2房屋用途:房屋属于生产办公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结构。
1.3房屋现有设施及装修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计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租期前若有装修则为装修期,装修期不计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3.1 租金标准:甲乙双方约定目标房屋的租金为 万元/年(大写人民币: )。
3.2 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乙方必须将费用打入甲方账户
3.3 支付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清第一年的租金,从第二年开始,租金一年一付,于每年 月 日前付清,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超出天数以月租金的5%交纳违约金。
第四条 装修及维护
4.1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后,可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风格、装修材料及装修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选定,甲方不得干预;租赁期满后,乙方增添的经营设施、设备及动产部分归乙方所有。
4.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维修期间影响乙方经营的免计租金。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逾期未提供维修服务,则乙方有权自行维修,但因此产生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无修缮义务。4.3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按已使用情况折旧折价赔偿。
4.4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时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转租、续租约定
5.1租赁期内,若因为市场、行业的状况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5.2、甲方若出售该租赁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若甲方转让第三人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即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合同效力)。
5.3 租赁期满后,甲方应该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商议是否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于上述房屋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六条 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6.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的;(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不承担约定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5)交付房屋的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的。
6.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第三人的;(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有本合同第6.2规定形式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7.3 乙方有合同第6.3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包括拆迁、地震、洪水、风灾、暴雨、旱灾、雷电、火灾、战争、严重的动乱等自然灾害与社会事件。
8.2 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之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理由的证明文件。凡因不可抗力而致本合同之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之义务,由双方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